一、企業簡介
深圳市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路橋集團”)最早成立于1979年5月,前身為深圳市道路工程指揮部。公司注冊資本3.05億元,屬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以城市服務業務為基礎、以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建設為支撐、以物業管理和地產開發為補充”的全資國有的多元化集團公司。公司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等多項資質,承建項目多次榮獲國家級、省市樣板工程稱號,是深圳市綜合實力較強的市屬國有建筑施工企業之一,是深圳市市政建設行業骨干企業。
二、選聘崗位及任職資格條件
(一)選聘崗位
審計法務部總經理1名。
(二)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并貫徹國有資產監督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團結合作,勤勉敬業,敢于擔當,職業素養好;
3.有實踐經驗,具備任職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有勝任崗位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
4.有良好的履職記錄,工作業績突出;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任職資格條件(報名條件)
1.50周歲及以下,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經濟類專業技術職稱,具備注冊會計師證書,審計、財務等相關經濟類專業;
2.10年以上審計管理、風險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在同類型企業審計法務部門擔任正職或在同層級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
3.熟悉國家審計、風控合規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規及建筑工程行業相關知識,熟悉國有企業審計與法務工作流程,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以及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
4.路橋集團內部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還需滿足《路橋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辦法》內部選拔有關要求;
5.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本次公開選聘崗位報名條件的核算時間節點為2024年3月31日。
(四)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審計、法務、風險管理等相關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體系,負責公司審計法務方向專業團隊建設和人才培養;
2.負責審計管理,組織實施公司內控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程建設項目審計等工作,并對審計結果和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法律事務管理,組織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事項、重要經營活動等提供法律支持,負責公司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統籌協調法律資源并發揮外部律師效能,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風險;
4.負責合規、內控與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合規管理體系,培育合規文化,監督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和風險管理體系的運行,落實風險防范措施等;
5.負責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重大合同起草,統籌制訂公司有關合同的標準文本,對相關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核,負責組織開展合同糾紛處理相關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明確不得列為動議人選或考察對象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實施程序
本次選聘程序為:發布選聘公告—選聘報名—資格審查—素質測評—面試—確定擬考察對象—背景調查—討論決定與備案—任前公示—聘任履職。
(一)發布選聘公告
特區建工集團招聘微信公眾號、深圳路橋集團微信公眾號、企業官網、智聯招聘網、獵頭等渠道發布選聘公告,并同步在集團內部發布選聘公告。
(二)選聘報名
1.符合條件且有意向報名者按照公告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至郵箱szlqjthr@163.com。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材料
(1)《公開選聘人員報名表》《個人簡歷表》(附件),文件以“姓名-報名表/姓名-簡歷”命名;
(2)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或照片(正反面);
(3)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驗證報告(學信網)、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工作業績證明、獲獎證書、任職證明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4)近期小2寸藍底證件照(電子版)。
3.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女士
聯系電話:0755-25903017 郵箱:szlqjthr@163.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泥崗東路路橋大廈19-23樓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及人員初篩。如符合要求,將在報名截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與面試和測評,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素質測評
組織符合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能力和素質測評。
(五)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包括個人陳述和評委提問兩個環節,其中個人陳述包括個人履歷、過往工作成績、自身優劣勢、對應聘崗位的理解和工作規劃等。
(六)確定擬考察對象
根據測評、面試成績等確定擬考察對象,提交路橋集團黨委會審議決策。
(七)背景調查
對擬考察對象進行背景調查,審核其出生時間、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履職經歷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或政治傾向、專業能力、工作業績、職業操守和廉潔從業等情況。
(八)討論決定與備案
背景調查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人力資源部提交路橋集團黨委會討論決定任用事項并上報備案。
(九)任前公示
經路橋集團黨委會審議通過,報上級單位審批備案后確定擬聘任人員,并在集團OA系統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任履職
任前公示無異議、無投訴的,辦理聘任、履職手續。如在選聘過程中出現候選人被舉報的情況,集團立即開展調查。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的,保留其選聘資格;調查結果與事實相符的,取消其選聘資格,候選人按初步候選人的選聘面試排名順延。
四、相關說明
(一)對聘任者采取績效或薪酬契約化管理,對標市場薪酬水平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同時壓實績效責任,通過試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等實現激勵與約束、權利與義務相統一,薪酬與業績相一致的績效契約化管理目標。
(二)新聘任人員任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
(三)應聘者應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現與事實不符,路橋集團有權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參與本次選聘的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恪盡職守,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